内容 |
护士延续注册 |
联系电话 |
0453-3122651 |
投诉电话 |
0453-3189001 |
办理地址 |
办事中心5楼 |
法律法规 |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许可条件 |
二级医疗机构直接到牡丹江市行政审批中心卫计局窗口办理 |
申请资料 |
1.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正式文件(附申请人名单); 2.《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4.健康体检证明(6个月内); 5.黑龙江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册(5年50学分);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7.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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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当事人申请,由所在医疗机构统一到原注册部门申请办理; 2拟延续注册护士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者如实填写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由医疗机构签署同意并盖章后上交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所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3.市卫计局医政医管股对二级以下(不包括二级)医疗机构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市卫计局在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下(不包括二级)医疗机构的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5.登陆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延续注册相关事宜,并打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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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卫计局医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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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
办理时限 |
20天 |
负责人 |
高阳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