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2017年134号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8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的文件要求,9月15日起,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查看企业是否存在违法销售无批准文号或套号的化妆品;是否存在违法宣传行为;是否认真执行了索证索票制度及从业人员是否进行了健康体检;是否做到化妆品与其他产品的有效分离,杜绝误导消费行为的存在。
截止到目前,已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26家,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检查未见文件所列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