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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2016年部门决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2017-10-13 10:52 马春宇 穆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一部分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各类市场经营行为、网络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打击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管理经纪人和经纪机构,监督管理经济合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管理注册没标工作,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案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权案件和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承担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三)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生产许可证、地方准产证及质量认证进行监督管理;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负责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调解质量纠纷,负责质量申诉处理;统一管理本地区的计量工作,推进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量值传递,依法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的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承担标准实施和代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综合管理本地区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加强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产品防伪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民,参与制定食品安全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建立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处置工作;承担申报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制定检验规范的职责;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督管理;组织制定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稽查制度并监督实施,查处违法行为;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执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责任调查处理工作;对国家基本药物质量进行监管,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依法对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实施监督管理;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全市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  

穆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合计182人,2016年年末实有人数307人,行政在职人员95人,事来在职人员69人,机关工勤人员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20人,遗属人员13人。  

本报表的编报包括了穆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穆棱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穆棱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穆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大队、穆棱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穆棱市消费者协会、穆棱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黑龙江省林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8个单位2016年的经费收支情况。  

 

第二部分2016部门决算表  

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收入决算为36,714,317.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584,734.28元(按财决01表收入分别列示),收入决算较2015年增长14,293,639.34元,增长63.75%。主要原因为人员增资及车改补贴补发财政拨款增加。

   2016年本单位支出决算为25,573,874.25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18,319.86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392,720.19元,商业服务业支出741,094.00元,住房保障支出1,221,740.20元(按财决01表支出功能分类分别列示)。年末结转和结余12,575,466.17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长3,315,936.97元,增长14.9%。主要原因为人员增资及车改补贴补发财政拨款增加。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4,465,971.67元。其中,基本支出19,684,816.67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4,781,155.00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941,361.00元,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2,349,700.0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74,000.00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575,000.00元,商业服务业741,094.00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50,827.86元,较2015年增加34.81%。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9700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35.15%,主要原因是预算内实际支出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1,127.86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长34.8%,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及业务量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4,481.29元,比2015年增加513,815.43元,增长35.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车改补贴补发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6,709.2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3,74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963.29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原酒类专卖面包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对穆棱市穆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工资福利费用: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应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商品和服务费用:反映政府部门本期购买商品和服务发生的费用金额,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部门本期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金额,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五、货币资金:反映政府部门持有的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  

附件【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决算汇总公开表样.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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