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
 
关于印发穆棱市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办法的通知
2017-12-22 13:47  政府办

穆政办规〔2017〕17号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穆棱市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穆棱市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穆棱市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办法

一、奖励条件范围  

本意见所称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者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黄标车,其所有人自愿提前淘汰,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享受奖励政策。  

下列黄标车不享受奖励政策:

(一)财政供养单位和国有企业所属的黄标车(财政供养单位是指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者财政补贴的单位和机构);  

(二)强制报废日期在2017年10月31日前的“黄标车”;  

(三)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私自拆解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  

(五)2017年1月1日前办理注销淘汰的黄标车;  

(六)不在本市2017年黄标车淘汰明细中的车辆(821辆)。  

二、奖励标准(参照东宁、林口标准,日期为强制报废日期包括逾期未检验报废日期)  

(一)重型载货(含半挂牵引车)  

到2017年底的4000元;  

到2018年底的6000元;  

到2019年底的8000元。  

(二)中型载货(含半挂牵引车)  

到2017年底的3000元;  

到2018年底的4000元;  

到2019年底的5000元。  

(三)大型载客  

到2017年底的4000元;  

到2018年底的6000元;  

到2019年底的8000元。  

(四)中型载客  

到2017年底的3000元;  

到2018年底的4000元;  

到2019年底的5000元。  

(五)轻型货车  

到2017年底的1000元;  

到2018年底的2000元;  

到2019年底的3000元。  

(六)微小型载客(以购车发票价格为标准)  

1、购车价格10万以下(含10万)  

到2017年底的1000元;  

到2018年底的2000元;  

到2019年底的3000元。  

2、购车价格10万以上  

到2017年底的2000元;  

到2018年底的4000元;  

到2019年底的6000元。  

注:奖励最高年限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三、申请奖励期限  

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前受理淘汰黄标车奖励申请。  

四、申领奖励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黄标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还需提供编制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黄标车所有人书面委托书及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领奖励程序  

(一)黄标车所有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交警大队车管所提交申请材料,在车管所填写《提前淘汰黄标车补  

贴资金审批表》之后到环保部门审核后出具《黄标车认定书》;  

(二)申请人持《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资金审批表》和《黄标车认定书》,将经认定的黄标车送至有资质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报废拆解。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由商务局审核后,再持有关材料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三)履行报废、注销程序后,申请人持《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资金审批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及其它有关证明,由公安交管、环保、商务、财政等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四)经审核符合奖励条件的,由财政部门划拨奖励资金转入黄标车所有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注:淘汰黄标车奖励资金必须以车辆登记所有人(单位)名义申领,不以车辆使用人名义发放,有关双方奖励资金归属问题,车辆登记所有人与使用人自行解决。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穆棱市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