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省、牡市相关工作部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清理等工作的通知》(黑政法发〔2017〕46号)和《牡丹江市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清理等工作的通知》(牡政法发〔2017〕10号)要求,对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清理、审查、确认,经清理确认具有行政执法人员989人。(详见附件)
附件:1、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穆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